EB-5的10个就业岗位怎么算?商业计划书里最容易翻车的一环
- anmeiconsultation7
- 7月6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聊EB-5的人,注意力基本都在钱上:80万还是105万、资金来源怎么证明、什么时候能拿回来。但真到移民官审案子的时候,他花时间最多的往往不是钱,而是就业——你承诺的那10个全职岗位,到底能不能真的出现。而支撑这件事的核心证据,就是那份商业计划书。这也是为什么不少EB-5的补件通知(RFE),问的根本不是资金,而是就业算不出来。
移民局认的"10个岗位",和你以为的不一样
很多人的理解是"雇满10个人就行"。不是的。USCIS要的是全职岗位,每周至少35小时,两个每周20小时的兼职不能拼成一个全职。岗位得给有工作资格的人——美国公民、绿卡持有者等,投资人自己和配偶子女都不算在内。
而且岗位要能持续。开业时突击雇一批人、拿到条件绿卡就裁掉,这条路移民官见得太多了。所以商业计划书里要把每个岗位写实:职位叫什么、具体干什么、什么时候招、给多少钱。写得越像一份真的用人计划,越可信。
直投和区域中心,就业算法完全是两回事
直投项目只认直接雇佣——你公司发W-2的员工,一个一个数。区域中心项目宽松一些,可以把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也算进去,用RIMS II、IMPLAN这类经济模型,从项目的开支和营收里推算出就业数字。
听起来区域中心不用操心就业?恰恰相反。模型的输入就是商业计划书里的开支和收入预测,这些数字要是撑不住,推算出来的就业岗位就是空中楼阁。所以不管走哪条路,EB-5商业计划书的财务部分都是就业论证的地基。
见过最多的翻车方式:人和钱对不上
说一个我们改稿时碰到的真实情况。一个餐饮类直投项目,原稿写第一年就雇12个全职员工,看着很有诚意。但翻到财务预测那页:第一年营收预计40万美元。
移民官不用计算器都能看出问题——12个全职员工,按当地餐饮业的工资水平,一年工资支出就得50万美元往上。收入还不够发工资,这12个岗位怎么可能是真的?这种内部矛盾,几乎必然引来RFE。
后来我们把招聘节奏改成跟着营收爬坡走:开业先招6个人,第二年营收过百万后加到11个,第三年稳定在13个。逻辑顺了,数字才站得住。
写就业部分的几个实在建议
组织架构图和分季度的招聘时间表是标配。每个岗位要说得出"为什么这个阶段需要它"——第二家门店开出来之前,你不需要第二个店长。薪资别拍脑袋,用劳工统计局(BLS)或当地市场的真实数据。
还有一点:别把目标定成刚好10个。承诺10个、最后落实9个,麻烦就大了;计划里留一两个岗位的余量,安全感完全不同。至于岗位认定的政策细节和个案边界,建议在动手之前咨询专业移民律师。
说到底,移民官数的不是人头,他在判断的是:你这盘生意,撑不撑得起10份工资。生意立得住,就业自然立得住——这个顺序从来没有反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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